前几接到一个自称街道派出所的电话,张口说你是某某某对吧?你有一台无人机是吧?我是 XXX 街道派出所的,现在登记一下你的无人机设备信息……我一听这明显是已经拿到了我私人的全部信息,于是便不多问,给了无人机型号及序列号。对方在询问我关于无人机信息时磕磕巴巴不很熟练,对飞机型号品牌也不甚了解,看得出来他们是刚展开这项工作,采取的是这种原始低效的方式,最后能收集到多少有用的信息就不得而知了…这对民众和公共安全确实是好事儿,但换一个角度讲恐怕会极大地限制民用航拍甚至是相关厂商的发展。
至于我倒是无所谓了,毕竟我不是做短视频的飞行时间很少,飞行超高度的机会也不多,限就限吧。限飞怎么和法治扯上关系的呢?其实当时拟这个标题是因为我发现:当前重庆主城明明全城限飞,个人申请飞行根本通不过,到底是哪些人在天上飞无人机还不断发小视频呢?他们有没有许可?公安的人抓还是不抓?我当时就在想咱这法例是否有效执行了,是人治还是依法执行?不过仅凭这条难以支撑我发这篇日志,所以本文也在草稿箱里躺了很久。
直到昨晚我看到了人大新发布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修订草案,其中的三十四条提到将“有损中华民族精神,伤害中华民族感情”的言行等列入处罚范围……这一条模棱两可莫名其妙的"法"让人甚是疑惑,比如:漫展还开不开?大连日本风情街是不是该关了?当下中美对抗,耐克的衣服还能不能穿?
真是大跌眼镜!我只想说极端狭隘的民族主义只会适得其反!关于此法例的争议网上已经闹得沸沸扬扬,该草案其他条例亦有诸多争议,尔等有识之士恐已知悉,我在此处便不多言了,懂的都懂哈。但是作为中国普通公民的一份子,我还是希望大家动起手来以合理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:人大网“法律草案征求意见”栏提意见(www.npc.gov.cn/flcaw/)。
还有一事,这不日前咱正在进行史无前例的医疗系统反腐嘛,本来大火烧得旺旺的,感觉这回真能够刮骨疗伤一改往日之风了…结果没隔几天就看到有消息(中文互联网现在还有,但无法确定其真实性)说某卫健委表示:交出赃款,既往不咎。我不懂法,合着贪污受贿交出赃款就可以免除刑罚了么?纪检委、监察、公安、法院都不管了?笑。
主城全程限飞吗,我没有无人机,但是以前看过限飞地图,就看到江北机场周边很大一片限飞。
此外,法治健全不仅仅是有法可依,在实践法律的过程当中肯定会慢慢改进,所以才有最高法对于某某条文的若干解释。
当然,作为老百姓,我们肯定是希望法条清晰,执法规范,不要被“莫须有”的。